"宜昌姚家港化工園擴規區綜合開發項 F+EPC模式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采購第二次澄清公告"
2021-02-01
作者:
各潛在供應商:
根據宜昌姚家港化工園擴規區綜合開發項目F+EPC模式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采購詢比公告相關規定,現對詢比公告內容作如下澄清:
原第一次澄清公告中詢比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:2021年2月1日9時30分。
現更正為詢比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:2021年2月2日下午15時。
其他內容不變,本次發布的澄清公告與詢比公告及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公告與詢比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,以本澄清公告為準。
湖北姚家港綠色化工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2021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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